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重庆非通用语学院2021届推免生实施细则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1 作者: 点击量:[]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并结合重庆非通用语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学科交叉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推免工作小组

重庆非通用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刘忠政

副组长:徐鹏飞 谌华侨

成 员:王琳 黎文雯

三、名额分配

按《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院系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实际推荐名额1人,与俄语系第三名竞争推免,由教务处、俄语系与重庆非通用语学院联合成立推免评审小组。

四、推免条件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推荐对象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 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四)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八)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九)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四、综合测评办法

在满足推荐条件的前提下,重庆非通用语学院学生均可报名提出申请。报名工作结束后,重庆非通用语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将及时汇总学生的申请,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时,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不得低于90%(学业成绩测算涵盖的课程门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实际开设核心课程门数的80%),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所占权重总计不得高于10%(其中,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权重总计不得高于5%)。

1、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方法为:

综合测评总分=专业课平均成绩*0.9+专业学科竞赛与作品发表加分(与匈牙利语专业相关)+其他校内外各类实践竞赛加分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大一+大二+大三专业课平均成绩)/3。

注意:大三期间在国外学习的同学,考查科目一律不算在内。

2、加分规则

(1)竞赛加分。专业学科竞赛(与匈牙利语专业相关)与其他校内外各类实践竞赛按以下标准加分:

等级

全国级

省市级

校级

学院(系)级

一等

2.5

2.0

1.5

1.0

二等

2.2

1.7

1.2

0.7

三等

2.0

1.5

1.0

0.5

一般情况下,第1-2名为一等,第3-4名为二等,第5名以后为三等,同一等级不同名次可按0.1分增减。特殊情况,由院系遴选工作小组商量决定。

(2)作品发表加分(与匈牙利语专业相关)。凡在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作品者,经审核级别后,可按下面标准加分:国家级加2分,省(部)级加1分,校级加0.3分。其中,两人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按总分的6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40%计分;两人以上的第一作者按总分的5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30%计分,第三作者按总分的20%计分;四人及以上合作完成者仅前三位计分。同一作品内容取最高分,非同一作品内容可累加。

专业学科竞赛与作品发表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其他校内外各类实践竞赛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五、推免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成立重庆非通用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原则和规定,制订或完善《重庆非通用语学院2021届推免生实施细则》。

(二)多渠道宣传学校推免政策、条件及重庆非通用语学院推免名额、遴选办法及工作程序,告知《实施细则》查询路径和方式。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及时汇总学生的申请,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重庆非通用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五)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按照推荐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最终推荐候选人。

(六)对确定的推荐名单在重庆非通用语学院网站(或重庆非通用语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并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组织复议,公布并告知复议结果。

(七)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上述材料经重庆非通用语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教务处。

七、附则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我校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初试生不得再参加研究生统考,否则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四)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21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学校不允许其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五)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重庆非通用语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重庆非通用语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非通用语学院

2020-9-21